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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05-4-19 |
2005年4月16日由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中国国际商务信用认证中心、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经济科技法律人才学会、新华社《瞭望》周刊社、SOHO财经频道共同举办的“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交流研讨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信用中国网对此次研讨会进行了全程现场报道。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国务院研究室综合司司长陈文玲、全国政协委员夏国洪、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童石军、全国市场秩序整顿与规范领导小组办公室周世杰、全国人大财经委员研究室副主任许健、国家发改委金融局副局长曹文练、新华社《瞭望》杂志社副主任胡俊凯等嘉宾出席了此次研讨会,并致词。
会议围绕提高信用意识,建立信用体系、强化信用管理,开展信用合作等议题交流研讨,共商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和政策方向。下面是浙江安博尔信用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勇的主题演讲(本文由信用中国编辑根据录音整理未经本人审阅):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行: 今天,我想和大家共同探讨的话题是:只有充分认识信用评级,才能有效发展信用评级。信用评级只有重新进行市场定位,信用评级业发展才具有生命力。 美国穆迪公司的第一份铁路债券评级报告,开了现代信用评级业的先河,奠定了现代信用评级业的基础,为全球资本市场的稳健发展提供了一种消除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手段。经过了百年的发展历史,无论是评级理念、评级领域、评级技术、评级方法、都有了不同程度的创新和开拓。但是,使我们感到困惑的是:信用评级业的市场却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而得到不断的拓展,无论是在国外还是在国内,评级的领域大致限定在企业债券评级、企业贷款证评级、上市公司可转换债评级、贷款担保企业评级以及资产证券化评级和金融机构评级。尤其是在我国,评级领域更为狭窄,基本限定在企业债券评级和企业贷款证评级。据统计,国内评级机构的业务收入80%以上来自于企业债券评级。这种评级领域的单一化现象,使我们不得不对我国信用评级业的发展以及信用评级对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问题提出反思。 一、对信用评级本意的再认识 信用评级业在中国发展迟缓,与中国的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不相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不相吻合。信用评级作为信用管理的核心环节,远未在市场经济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问题。怎样看待和认识这一问题,对于发展我国信用评级业具有重大意义。 信用评级的初始本意是债券的发行者把自己的信用信息通过第三方公诸于众,便于让债券交易者了解和识别债券的风险所在,使债券购买者对本企业债券的低风险性和预计收益充满信心。作为债券的购买者,可以通过第三方的客观认证,甄别和规避某一债券的风险性。 现代信用评级的本质是对信息的识别和加工,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信用评级(也称为信用评估、信用评价、资信评估、资信评级),我们对信用评级这样定义:信用评级是信用评级服务专业机构以第三方的客观、公正立场,根据规范的评估指标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估方法, 履行严格的评估的程序,对企业、金融机构、债券发行者和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企业素质、管理能力、经营水平、外部环境、财务状况、发展前景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调研、分析研究后,就其在未来一段时间履行承诺的能力、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所做的综合评价,并以一定的符号表示其优劣并公布于社会公众的一种经济活动。评级的目的是对被评对象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价,不能仅为某一特定的经济目的而评级;评级是对被评对象在经济交往中各种行为的认定,是鉴定其企业基本形象的工作;评级结果是评级机构向社会提供的最基本的信用产品,应向社会公示;以造成相应的社会影响,并逐渐被社会认可、接受。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者对交易环境进一步改善的需求,信用评级应赋予新的内涵。 我们认为:现代信用评级业进一步发展的生命力在于需要对评级市场重新定位。这就需要对信用评级的本意有一个再认识。现代经济的交易方式已经成为集商品交易、产品生产、资本汇集、融资方式、特定市场主体和特定人群交往的社会化过程。奠定信用评级的基础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告诉我们,在这种错综复杂的交易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导致了大量的交易失败和交易成本的提高,市场主体的趋利性决定了在信息不对称的市场环境中,必然出现大量的信用缺失现象,最终导致市场的混乱和无序乃至发生经济危机。而建立和健全一个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非单一的有序的债券市场所可为,除了政府的引导和行政干预外,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因素。对这种市场主体而非单一的市场行为的信用信息的识别和信用状况的认定,就是信用评级在现代经济发展背景下的本意所在。 二、对信用评级市场前景的再认识 根据有关部门预测,信用评级业在今后十年中有1000亿元的市场需求,这已经成为业界共识。这么巨额的市场需求绝不是仅仅来源于债券市场的评级。而是应该来源于市场经济主体的评级。 (一)政府的指导思想为评级市场的开拓营造了良好的宏观背景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设“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要“按照完善法规、特许经营、商业运作、专业服务的方向,加快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在当今的中国,没有任何一件事情像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样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支持和认同。数据开放、信用立法、行业监管、培育本土评级机构、开放评级市场等社会呼声日渐高涨。地方政府也在为改善本地的市场环境开始进行有益的探索。作为国家信用建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要素,信用评级业也当然地受惠于这种宏观背景的影响,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尚未形成的市场就是最大的市场 现代信用评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我国尚处于萌芽状态。虽然我国的信用评级业已有近20年坎坷的发展历史,也正是这近20年由政府主导或由行业垄断的评级模式阻碍了评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由这种模式引申而来的评级对象范围的约束、评级业务的单一、评级结果共享机制的缺乏、评级理论的滞后等,使我国至今徘徊在评级业的初始阶段,使我国的评级业与几乎和我们同时起步的日本、印度等国家拉开了20年的差距。信用评级业在我国至今尚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市场。而在一定意义上说,尚未形成的市场是最大的市场。在今后的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由市场主导的评级模式将会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而评级市场也会随着市场化运作得到不断地扩展。 (三)市场交易方式的多样化使评级市场的拓展具有可能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与WTO规则的接轨,市场交易方式和交易内容变得越来越多样化,传统的“一对一”交易和银货两清交易方式正在逐渐被多方交叉交易方式和信用交易方式所替代。商品的内涵由于经济的发展被不断地“扩容”。其交易过程中的商品“模糊性”和交易方式的“非近期性”使交易几方都不易察觉交易的风险所在,而非专业的信用调查又使交易成本无限度地增加。在现代交易内容和交易方式被不断“进口”的条件下,评级市场由单一的债券评级或金融评级转为全部社会经济组织的评级是完全可能的。 从政府的角度分析,随着国家企业产权制度、投资风险防范机制和经济责任承担机制等的建立和完善,评级结果的市场需求将不断增加。 (四)信用评级市场的培育 一个真正意义上成熟的市场,不可能是自发形成的,而是需要培育的。 首先,政府作为信用制度和行业政策的制定者,应该承担起推动市场的责任,在制度上形成信用评级市场需求的准入条件,率先应用评级产品特别是评级结果,以期引起全社会对评级产品的关注和应用,通过政府的鼓励和示范,达到政府的权威效应。 其次,行业监管部门,应该在目前的萌芽阶段鼓励和发展社会中介评级机构,特别是应该先有游戏,再根据游戏的发展状况制定相关的游戏规则。在本土评级机构数量和权威性相对较弱的情况下,降低评级机构的准入门槛,以吸引社会资本对该行业的投入,由市场去“锤炼”出品牌机构。 再次,对于评级机构的投资者,既要具有对这个市场前景的前瞻性认识,又必须具备风险投资意识,不能急功近利,要看到培育一个成熟的市场,需要有一个长期的时间过程。 第四,评级机构的趋利性必须服从社会责任感。评级机构作为社会信用建设体系链的主要环节,应该义不容辞地承担起基本的社会示范责任。要以市场化的运作模式、高标准的评级质量、多样化的服务内容、规范化的操作方式示范于市场,使市场的评级需求和评级机构的业务需求相吻合,使市场主体从评级的权威性看到评级对于自己的实际效用。 第五,曾经作为行业垄断的金融机构,应该本着社会分工细化的原则,允许和鼓励评级对象自愿选择评级机构。无论是贷款证企业的信用评级或者是开户企业的信用等级,都应由第三方中介机构去认定。 第六,多头评级造成了信用评级市场化程度的偏低。多头评级主要来自于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信用评估。多头评级带来很多问题:首先有些评级带有明显的行政色彩,企业只能被动或盲目接受,甚至过多的评级造成企业不知所措,最后干脆麻木对待;其次,多头评级、各自为政,评级结果只反映与评级主体相关的内容,缺乏对企业综合、全面的信用评价;第三,多头评级致使信用资源、知识浪费,本质上是一种低水平重复建设,同时也不利于评级技术水平的提高;第四,多头评级挤压了专业信用评估机构的生存、发展空间。 第七,多样性的评级需求,为评级机构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潜在市场。而本土评级机构也只能在评级实践中才能得到成长和发展。 三、安博尔评级机构的有益尝试 信用评级是社会信用建设体系的基础,良好的市场信用是建立和规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保证, 信用评级业肩负着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历史使命,肩负着加快我国信用制度建设和信用体系完善的光荣任务。安博尔评级机构在短短二年时间里,为数百家企业、担保机构、金融机构及政府部门提供了评级服务,在浙江信用评级市场立住了脚跟,这得益于政府信用建设的战略决策,得益于安博尔对于开拓市场的正确理解,得益于拓展非金融市场的有益尝试。安博尔获得了国家工商局等六部委授予的“中华诚信鼎”殊荣;被推荐为浙江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重点联系唯一的信用评级机构;是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在全国设立唯一的中国信用科研教学服务基地;在首届“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大赛中荣获第一名;被信用管理协会授予“优秀信用评级机构”称号。 杭州市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突破口选择在对市场主体的信用评级,从而创建一个良好的市场信用环境,推动全社会的信用建设。在2003年5月,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全国首部《企业信用评价与管理办法》规范性文件,于同年8月正式启动对全市所有企业开放的信用评级服务。一年多来,已有1000余家企业自愿申请信用评级,近600家企业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这种面向市场的企业信用评级服务,符合中国国情,接轨国际惯例,在全国各地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正如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同志指出:在全市范围面向所有企业开展信用评级服务,这对培育企业信用,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解决企业融资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这也是政府服务于企业的有益尝试和有效手段。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管理科学学科组成员马庆国教授认为:“杭州市开展的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模式代表了未来的方向,为进一步推进中国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全国的信用建设具有借鉴意义”。 浙江省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农工民主党浙江省委员会的《打造国际水准的信用评价体系,增强企业全球竞争力》的提案中指出:“政府是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但不是游戏的参与者。为了有良好的信用评价环境,并保证社会合法有效地使用信用评价报告,可以制定有关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信息使用的法律、法规。但是政府不能直接参与对企业信用的评定工作,否则,信用评价缺乏公正性、独立性、科学性。政府机关要重视评级结果的运用,为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在这个问题上,杭州市政府作了有益的探索,正式颁布《企业信用评价和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信用评价由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组织,评价规范实行行业自律,信用服务中介机构独立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政府不直接参与企业的信用评价,而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这种由政府引导、行业管理、中介评价、社会监督的做法符合中国国情,接轨国际惯例。” 杭州企业信用评级和管理已全面实现网络化、信息化。企业评级申请、中介评价过程、评级程序审核、评级结果公示和公告等环节执行严密,环环相扣,层层深入,不仅杜绝了人为干扰,而且破解了企业信用多头评级、政出多门、缺乏科学化专业化和权威性这一难题。凡获得A级以上信用等级的企业,由杭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颁发信用等级牌证,同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为防止一些不法人员假冒信用等级,每一信用企业的牌证上都有一个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号,只要登录杭州信用网,输入信用档案号、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信用等级任何一个关键字段进行查询,便可获知信用企业或信用等级的真假。杭州开展的企业信用评级和管理工作可以用《办法》规定的信用评级的“十六个字”的原则来概括,即“政府引导、行业自律、中介评价、社会监督”。 政府引导:在市场经济中,政府作为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不作为游戏的参与者,政府从政策导向上予以支持和扶持。为了使企业信用评级结果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各个方面,杭州市政府在《办法》中明确规定:信用优质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给予优先、优惠的融资担保”、“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其它组织对优质信用企业应当在政府采购、技术改造、技术合作、产品进出口、项目立项、招商引资、土地使用、人才引进、项目投标、高新技术认定、进入各类园区和孵化器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随后在2004年、2005年由市发改委、市经委、市金融服务协调办公室等政府部门正式发文对信用等级在A级以上的企业 “商请银行给予重点贷款支持”。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同时发文:要求各商业银行对信用等级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良好产业发展前景、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信用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并在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结算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杭州市公安局、市经委、市信用管理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创安活动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信用评价工作,提高了企业信用等级的含金量,使打造“信用杭州”与建设“平安杭州”进行了有机结合。 行业自律:根据《办法》规定,全市企业信用评级和管理工作由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实行行业自律。信用管理协会对中介机构的从业资质、评级体系的科学性进行认定和论证,对信用评级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监管和规范。信用管理协会通过对信用评级质量的检查、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优秀评级机构的评选、接受社会的投诉和失信核实等一系列的手段,促使中介机构规范运作,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对信用建设进行广泛地宣传,使信用服务中介机构和社会各界能有一个舆论宣传、经验交流、学术研究、信息发布的平台,我们建立了“杭州信用网”www.ccn86.com/hz。(1)利用网络工作平台,对中介机构的评级结果进行程序审核,对中介机构进行实时、有效的管理;(2)发布信用评级结果的公示、公告,接受网上投诉;(3)充分利用评级信息资源,加工、识别和整合信用信息,逐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4)充分利用网络的学习平台,对从业人员和社会上有志于信用事业的人士进行培训和考试。 中介评价:信用评级在经济发达国家通常是通过信用服务公司来完成的,而这些信用服务公司都是独立的中介机构,没有政府参与,其基本原则是独立性、中立性和公正性,每个信用服务机构都有自己的评级方法、评分标准和评价模型,对所评级的各方面内容确定了不同的评级指数,评级结果的权威性、评级机构的影响力和公信力由市场验证。因此,积极培育专业化、规范化、权威性的评级机构既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也是解决企业信用问题的组织保障,也是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杭州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近二年的市场化运作中,完全由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来取舍。政府在评级过程中绝不搞行政干预。经过二年的市场“洗牌”,有脱颖而出的优秀信用评级机构,也有被市场所淘汰的中介机构。 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整个信用评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社会监督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受评企业及信用等级监督;二是对评级机构的评级行为监督。这样以来,一可以更客观地反映受评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二可以发挥社会信用的示范效应;三可以使授信者和投资者了解授信和投资对象的综合信用状况;四可以有效约束评级机构的评级行为。评级过程的社会化和评级结果的公开化,使受评企业和评级机构必须要有勇气和能力承受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考验。 评级过程的社会化,即中介机构在评级过程中,通过对政府各部门(包括税务、公安、工商、劳动等)的信用信息征集和关联企业和个人(股东、被投资企业、上下游客户等)的信息征集,求证和核实受评企业的信用状况。对评级机构无法征集的信息,如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职工的违法犯罪记录等影响企业信用等级的七项内保治安条款,及经济犯罪立案侦察的信息都由公安部门查证确认。 评级结果的公开化,即评级结果通过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和公告,以求得更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社会宣传。 杭州的企业信用评级服务是建立在长效机制基础之上的。它不同于以往那种应时宣传,也不同于一种活动,其主旨在于通过企业的信用评级,创建一个优良的市场信用环境。同时,在客观上启动和培育了信用评级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评级市场的拓展是相辅相成、互为作用的。没有一个成熟的、具有发展空间的评级市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完善是无法完成的。而一个成熟的、具有发展空间的评级市场的启动,则需要我们在理论上的突破和实践中的探索。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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