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杭信协[2004]22号 |
|
| 关于组织第二次《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考试的通知 |
| 各信用评价服务中介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信用评价从业人员素质和知识水平,规范信用评价行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关于信用评价实行服务资格证的通知》(杭信协〔2004〕13号)的规定,协会将有计划地组织《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信用管理概论》、《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金融与财务会计》四门科目的培训及考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门课,培训、考试一门课,力争到2005年上半年达到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第二次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信用杭州网www.credithz.gov.cn上的内容。 二、考试报名 参加《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第二次考试的人员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16日前到杭州市体育场路409号301室报名。 三、考试形式 书面、闭卷。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除因出国、生病(凭有关证明)外必须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4年12月26日上午9:00-11:30。 地点:嘉怡城市酒店,地址:杭州市天城路216号 (公交车69、74、47、534路,文晖大桥东站) 。 五、有关事项: 1、本科考试是信用评价从业人员的必备条件之一,成绩合格者由协会颁发《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培训证书。 2、考试报名费、资格审查费、考务费、阅卷费每人186元。 3、本次考试报名人数若不足15人,取消本次考试,已收取的报名费、资格审查费、考务费、阅卷费全部退还。 希望各评价机构重视该科的考试,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六、本文除存档和抄报用书面形式外,对各信用评价服务中介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
|
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
|
抄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