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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信协[2004]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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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金融与财务会计》有关培训、考试的通知 |
| 各信用评价服务中介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信用评价从业人员知识水平和执业能力,规范信用评价行为,保证信用评价工作质量,根据《关于信用评价实行服务资格证的通知》(杭信协〔2004〕13号)的规定,协会将有计划地组织《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信用管理概论》、《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金融与财务会计》四门科目的培训及考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科,培训、考试一科,力争到2005年上半年将信用评价服务资格有关培训和考试工作达到正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将《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金融与财务会计》培训、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培训和考试均采用网络的形式。(已经考试合格的,不需培训、考试)网上注册用户名,将本单位的所有真实姓名和网络名汇总后报协会,同时交纳该科的培训、考试费用,每人599元。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网上学习、考试。学习期限最长为六个月,在有效期内可随时考试,没有时间限制,但只能参加三次考试,90分以上为合格。如果三次考试仍未通过,培训资格丧失,需重新报名,希望认真学习,慎重对待考试。 二、《金融与财务会计》采用网上培训,书面、闭卷考试。所有费用全免。在网上注册用户名(用户名不能重复),待审核后即可学习。 参加《金融与财务会计》考试的人员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5年1月20日前到杭州市体育场路409号301室报名。 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考试。评价机构法定代表人除因出国、生病(凭有关证明)外必须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与地点:时间:2005年2月20日上午9:00-11:30。地点:嘉怡城市酒店,地址:杭州市天城路216号 (公交车69、74、47、534路,文晖大桥东站) 。 三、有关事项: 《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金融与财务会计》考试是信用评价从业人员的必备条件之一,成绩合格者由协会颁发《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金融与财务会计》培训证书。希望各评价机构重视这两科的培训、考试,组织本单位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提高业务水平。 四、待该两科培训、考试结束后,第一轮的培训、考试全部结束,四科即(《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信用管理概论》、《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金融与财务会计》)均合格的,对符合条件的(1、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敬业精神;2、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信用管理、信用顾问、信用研究、信用评价、信用担保、金融、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信用管理、信用顾问、信用研究、信用评价、信用担保、金融、会计、审计、财务管理、企业管理工作一年以上;3、一年内无信用评价从业不良记录;4、通过《信用评价理论与实务》、《信用管理概论》、《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金融与财务会计》四门科目的考试。5、在媒体上(报纸、杂志、网络)发表至少一篇3000字以上有关信用主题的文章;6、熟悉计算机和网络操作。)颁发《信用评价从业人员资格证》。 五、本文除存档和抄报用书面形式外,对各信用评价服务中介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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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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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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