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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信协[2004]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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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再次组织《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考试的通知 |
| 各信用评价服务中介机构及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信用评价实行服务资格证的通知》(杭信协〔2004〕13号)的规定,于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发了(杭信协[2004]22号)文件,没有引起各评价机构的重视,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内容 信用杭州www.credithz.gov.cn上的内容。 二、考试报名 参加《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考试的人员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4日前到杭州市体育场路409号301室报名。 三、考试形式 书面、闭卷。考试必须携带身份证,未携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04年12月30日上午9:00-11:30。 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事项: 1、本科考试是信用评价从业人员的必备条件之一,成绩合格者由协会颁发《信用评价操作与规范》培训证书。 2、考试报名费、资格审查费、考务费、阅卷费每人186元。 希望各评价机构重视该科的考试,组织本单位备考人员认真学习。 六、本文除存档和抄报用书面形式外,对各信用评价服务中介机构不再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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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信用管理协会
二○○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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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经济委员会、杭州市人事局、杭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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